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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离婚律师谈房产分割

作者:时间:2018-02-05

大连离婚律师分析婚前男方支付首付,然后贷款,那么婚后是夫妻一起还的,离婚时婚后贷款是有女方一半的,如果房子增值了,女方可不可以得到增值部分,如果女方想得到房子,在登记结婚时用不用去公证,公证什么,急看到快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要看房子是否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一人名下,若仅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女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要求分割财产。若登记在两人名下,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最终若没结婚,则虽登记在双方名下,基于首付款为一方支出,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能仅支持未付款一方仅享有10%-30%的份额。

关于是否公证的问题,若已登记,则不用公证;若还未登记结婚,则可以做公证,因经公证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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