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程款结算案件律师如何维护权益
作者:时间:2018-05-11
大连工程款结算案件律师为了有效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民生稳定和社会繁荣,出现工程欠款纠纷后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拖欠工程款派生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往往因为工程转包或不规范分包使问题更加复杂。法律规定,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起诉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以支持。
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目前司法实践中又一个突出的矛盾是承发包双方当事人就一个工程在中标前后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合同,而数份合同的计价方式各不相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往往实际履行的是未经中标备案的黑合同。对此,司法解释认为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再行订立与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合同,应以中标并经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依据。
大连工程款结算案件律师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在审理拖欠工程款案件中的另一个具体问题,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应如何计算利息。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
工程款拖欠该如何预防与治理理顺管理机制,政府和国企应带头示范,依法办事。采取有效措施,调控队伍规模,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建设资金的计划、预算、供应、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审查。大连工程款结算案件律师引入项目外部制约机制等等。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预防和治理工程款拖欠问题的对策
1、理顺管理机制,政府和国企应带头垂范,依法办事。
要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从长远来看,还要依靠深化建设体制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必须在政府、业主和施工企业共同努力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抓住国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利时机,首先应采取措施,规范投资主体行为,强化国有投资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工程款项拖欠的问题。从当前来看,深化我国的建设体制改革,应当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做起,从政府职能分工人手,强化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大连工程款结算案件律师确保合同的严肃性,政府、国企率先垂范,确立依法搞建设的思想。
2、采取有效措施,调控队伍规模,优化组织结构。
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根据建设部有关管理办法,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为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是规范和制约施工企业行为的重要措施。
3、加强建设资金的计划、预算、供应、管理、支付等环节的监督、审查。
从项目业主资金的计划、预算、供应、管理、支付等环节入手,对建设资金的流动全过程加强监督、审查、跟踪、充分发挥计划部门、金融机构、服务中介等主体的职能作用。业主要树立信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的意识,在保障实现项目目标的同时,切实维护承建单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