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的9种情况-王崇旭律
作者:时间:2018-05-10
大连律师费多少钱?律师费可以让对方承担,王崇旭律师为您介绍
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主张,自己聘请律师不论胜诉与否,律师费都要自己承担。
除非有证据证明原、被告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除双方约定外,国家有关司法机关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以下9种情况,法院也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2、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法第48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7、担保权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8、商事仲裁案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二条:
费用承担(二) 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一条:
费用承担(四)仲裁庭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仲裁庭在确定上述费用时,应考虑 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当事人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 案件的争议金额等有关因素。
9、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大连打官司,大连律师费是怎么算的,还有相关的诉讼费用要多少呢。
当权益受到分割时,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成本就是当事人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成本不仅仅是金钱方面的,
还包括为诉讼花费的时间、精力。下面即为打官司时可能发生的成本:
一、案件受理费
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诉讼费。因此,打官司时不是要的越多越好,因为要的多,最终没有被支持,则白白损失诉讼费。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是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开庭调查、质证及最后裁决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预缴诉讼费。一般
情况下,财产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受理费,诉讼标的越大,案件受理费也越高,通常由最终败诉方承担。但即使被告是败诉方,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提得过高,而
法院判决只支持了其中的一部分,那么超出部分可能就需要原告自行承担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按照此规定,减少诉讼
请求应在开庭前或者法庭调查过程中提出,一旦调查终结再提,诉讼费就不能减少了。
二、诉讼相关费用
诉讼前申请保全措施,诉讼中要求鉴定、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等,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当事人需要斟酌的成本。
以实践中经常碰到的房屋标的来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价值能够达成一致,就无须评估。实际上在房价如此透明的情况下,只要参照同区域甚至同小区相似房屋的价格,
这是不难确定的。但是很多人还是固执己见,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屋价值100万元以下评估费是5000元,101万至1000万部分再按照0.25%收取。这无疑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要求何种形式的赔偿都要有依据,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诉讼标的时,要了解自己的依据何在,不能信口开河,或者为了出一口气而提出过高的诉讼请求。
三、律师代理费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从专业角度,律师可以给当事人许多有益的帮助,相应的,律师代理费也是诉讼过程中一笔不小的开支。
在实践中,各地会出台律师收费的标准,当事人可根据标准及案件复杂程度与律师协商代理费数额。另外,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有的案件可以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先期只收取很少或不收交通等费用,而按胜诉标的的一定百分比分成。
对很多当事人来说,败诉不用付代理费似乎是一种转移风险的好办法。但当事人也应注意,“风险代理”并非毫无风险,因为诉讼费这部分成本仍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就整个案子来说,律师承担着败诉就拿不到代理费的风险,但在诉讼费部分,当事人仍然要自己承担风险。
另外,律师代理费通常也不包括律师的差旅费、材料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这部分支出也是需要当事人自己负担的。
四、时间与精力
打官司是耗时耗力的事,如果当事人选择自己处理诉讼,则由于没有专业的知识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则是非常巨大的,而且由于付出太多的情感,往往给当事人身心都造成极大的损害。术业有专功,从这个角度来说,由律师去处理诉讼或非诉的案件是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