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事案件之商标权诉讼需要什么?
作者:时间:2018-09-07
商标现在是被企业越来越重视那么如果自己的商标被别人占用了,侵犯商标权诉讼又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大连民事律师就为你一一解答!
随着法律的越来越广泛使用,有许许多多被侵权的人都会想起利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商标侵权有我国的商标法作为法律依据,在被侵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侵犯商标权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四)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五)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
主要包括:
1.商标注册证(如指定颜色的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原件)及续展手续。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
2.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六)被告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销售发票、买卖合同、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七)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大连民事律师提醒您,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就可以在掌握一定被侵权的证据后,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咨询大连王崇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