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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谈什么是姓名权

作者:时间:2018-02-05

       你从出生起就被家长取了姓名,我们总觉得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殊不知姓名是很重要的。杭州刑事律师告诉你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大连律师分享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 相关书籍变更权。

  自我命名权,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由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

  当然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别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去取,比如现在不少明星使用的就是艺名,我们每个人可能会有的笔名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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