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解答因公司搬迁离职 能否要求补偿金
作者:时间:2018-01-26
公司搬迁,路途遥远,如果辞职了怎么得到补偿吗?
2015年8月,张某与深圳XX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15年8月2日至2017年10月2日的劳动合同。2015年12月9日,深圳 XX公司要从深圳福田区区搬迁至广州,张某明确表示不愿至广州工作,但公司扬言,要么去广州工作,要么走。张某陷入纠结,家已经安在深圳,去广州确实有难度,就这样结束刚入职没多久的工作吗?面对强势的公司如果离职了,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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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无奈只能求教于律师,但因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线下店面咨询,打算从网上试试咨询一下,没想到得到了及时并高效的解答,最终解决了问题。
成功获得经济赔偿
赢了网的律师在了解了张先生的遭遇后,给出了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律师认为,公司从深圳搬迁至广州,且张某已经在深圳安家,其已经属于订立合同后情况的重大变更,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双方协商解除的,此外因为劳动法各地在司法实践中差异很大,律师了解到深圳明确了审判指导意见,异地搬迁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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