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大连律师|大连刑事律师|大连知名律师|大连律师咨询|王崇旭律师!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13504113245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刑事律师 > 刑事1 >

刑事案件中可以私了吗?立案的刑事案件能私了吗

作者:时间:2018-11-07

私了在刑事案件中还是比较容易见到的,其实私了就是指不通过法律的途径自己私下解决。但是很也有的时候,双方私下解决以后出现的后悔的情况,那么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今天,大连王崇旭律师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事案件种可以私了吗?立案的刑事案件能私了吗?
 
“私了”协议是否有效?
 
往往这类健康权纠纷中都会约定侵害方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赔偿的数额大多大于实际损失),受害方不追究侵害方的刑事责任。对于此类私了协议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有效的,主要理由是该“私了”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有人认为此类协议是无效的,此类协议是侵害人为了躲避刑事责任而签订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刑事案件种可以私了吗
对于此类“私了”协议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此类“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仅仅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还侵害了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仅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违法性。是否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也不是受害人能够控制的,也不以受害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就免除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是无效的约定。
 
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欠缺法律依据、私自处理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其结果不仅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反而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私力救济模式,本质上说,刑事的私了是与我国的法治理念相悖的,其存在有着一定的传统、社会、经济和制度的根源。立法者应直面刑事案件私了在民间颇具市场,对其加以正确合理的引导和规范,建立起刑事案件私了与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契合点,使刑事案件私了在解决社会纷争的过程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私了”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不能够“私了”!私了也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所谓的部分有效只是民事方面有效。刑事法律规范的强行性和禁止性,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其上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任何违反刑法的行为都要受到国家的追究,无论谁都不例其外。处理此类案件关键在于确定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即是确定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时的内心效果意思。因此,签订“私了”协议需慎重。
立案的刑事案件能私了吗
以上就是今天大连王崇旭律师为您带来的《刑事案件种可以私了吗?立案的刑事案件能私了吗?》,更多法律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本站是。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法律知识。

上一篇:大连王崇旭律师解读--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下一篇:大连刑事案件中没有立案能否刑事拘留?
大连律师 大连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