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行政律师谈起诉前的准备
作者:时间:2018-01-26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大连行政律师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1. 起诉必备的实质条件
大连行政律师认为要想起诉,首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世间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这四个条件,是公民起诉时必备的,否则,起诉不能成立。
2. 起诉需要准备什么
(1)确认对方身份信息。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确认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注意: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诉讼策略
一方面,当事人需要了解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打好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要制定诉讼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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